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請配合做好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第三方試評估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企業函﹝2019﹞219號
根據《中小企業促進法》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有關部署,我部擬于近期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試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三方評估組構成
本次試評估由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會同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承擔,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提供業務指導。
二、試評估范圍
本次試評估以地級市(區)為單位開展,各地選取省會(首府)城市,直轄市選取財政部“雙創示范”資金支持區(包括北京昌平、上海浦東、天津濱海、重慶九龍坡),共計31個城市(區)作為參評對象。
三、評估有關安排
各地要充分發揮本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作用,指導被評估城市(區)配合第三方評估組完成好相關評估工作。
(一)組織政府各相關部門按照要求,真實準確填報《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試評估調查表》,加蓋市(區)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公章后,與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于2019年10月31日前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北大街32號楓藍國際A座1205C鞠寧(收);電子版(含掃描件)同步發送至郵箱smefzhjpg@163.com。
(二)配合第三方評估組組織本地中小企業填報《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情況問卷調查》,由企業自行訪問https://www.wjx.cn/jq/46361752.aspx或手機掃描二維碼,于10月31日前完成填報。相關鏈接請在公開渠道公布。(注:填報企業數量應占本地區中小企業總數的千分之二,且不低于300家;企業類型應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并涵蓋一、二、三產業,其中,一產、二產企業數量不低于企業總數的30%;填報企業應覆蓋本市所屬的所有區縣)。
(三)加強同第三方評估組的對接,安排專人聯絡,配合評估組完成后續實地評估、數據校驗等工作。各地聯絡人員名單請于10月9日前發送至smefzhjpg@163.com。
四、其他要求
(一)請各地及時向本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本次評估工作,指導被評估城市做好相關部署,認真配合第三方機構開展好本次評估工作。
(二)第三方評估組將于近期開展評估培訓,請各地認真組織人員參加。
(三)評估結果將由第三方評估組視情況向社會公開發布。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9年9月28日
(聯系人及電話: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 鞠寧010-82292028 18511775726 武鴻010-82292067 1861284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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